銀行公會近日舉行會議,討論建立「警示帳戶聯防通報機制」。未來,若民眾不幸遭遇詐騙,欲請金融機構協助通報其他機構以追查詐款流向並避免資金被轉移,將需簽署一份切結書。銀行公會目前正草擬該切結書版本,預計在提交金管會核准後正式啟用。
切結書的內容主要參考由內政部刑事警察局提供的十二種常見詐騙事由,包括:
1.假綁架親屬或小孩
2.假冒中獎通知
3.假冒親友急需用錢
4.以退稅退費為由詐財
5.竊取個人基本資料進行詐騙
6.假消費真詐財
7.小額信用貸款詐騙
8.假冒電信公司催繳欠費
9.網路交易詐欺
10.行動電話簡訊詐欺
11.假冒身分詐欺
12.刮刮樂或彩券中獎詐騙
對於未列入上述十二項的其他詐騙類型,受害人需簡要描述事由,並切結不能謊報。若謊報導致金融機構蒙受損失,需負全額賠償及相關法律責任。
刑事警察局指出,這十二種詐騙類型屬於多層次轉帳詐欺的常見手法,涉及的詐款金額通常較高,尤其是投資詐欺,受害者往往被要求匯款至多個帳戶。
此外,刮刮樂及彩券詐騙手法多以假借中獎名義要求受害者支付訂金,而網路交易詐欺則多與三方交易相關,詐團假扮金流認證機構,盜取賣家帳號及密碼。
若民眾察覺遭到詐騙,應立即聯繫金融機構並簽署切結書。為協助追查資金流向,切結書需包含詳細資料,如受害人身份證字號、匯出帳號、匯入詐騙帳戶資訊(包括帳號、戶名)、匯款日期及方式(現金存入、匯款、ATM 或網路轉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