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房再出手,金管會今天宣布全面提高銀行新承做房貸風險權數,不會回溯過去的貸款,只會影響發布後未來新接的房貸案。金管會提供第三戶房貸風險權數,銀行若承作風險計算變高,需提高資本,恐降低銀行承作意願。
金融機構第1季財報若不符合新規定,金管會將要求改善增強資本,適用新規定後有4家銀行影響資本適足率下降1.1~1.6個百分點。
金管會頒布新函令的規定如下:
一、 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屬一般住宅用不動產暴險者,適用50%風險權數;屬收益型住宅用不動產暴險者,適用100%風險權數。
二、 自然人購置第三戶(含)以上之購置住宅貸款,適用100%之風險權數。
三、 購地貸款之土地屬住宅區者,適用150%之風險權數;屬商業區者,適用200%之風險權數。
四、 建築業以新建餘屋住宅為擔保所辦理之抵押貸款(即餘屋貸款),屬ADC暴險者,適用150%之風險權數;非屬ADC暴險者,適用100%之風險權數。
五、 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適用200%之風險權數。
六、 貸款若屬依都市更新條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或其他配合政府相關政策的重建案件,則不適用。
中央銀行去年12月起數度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控管銀行信用資源,避免流向非實質需求,金管會考量銀行適用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後,部分不動產抵押貸款在現行資本計提規範下將適用較低的風險權數,為強化銀行風險承擔能力,發布令釋針對銀行新辦理不動產相關貸款,包括舊貸案屆期續貸或轉貸案件,提高所適用風險權數。
本次調整不動產抵押貸款所適用的風險權數,為促使銀行審慎控管辦理房貸貸款相關風險。金管會重申,銀行辦理不動產授信業務,應落實執行不動產授信業務管理並強化內部稽核,且須依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對整體不動產授信業務進行授信限額及集中度控管,適度評估增提備抵呆帳,以厚植風險承擔能力。
金管會表示,將藉由對銀行場外監理、一般檢查及專案檢查,督導銀行落實情形,強化經營體質。
林巧雁